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本院将于2024年11月25日10时至2024年11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第一次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临夏市城郊镇肖家村的土地12亩(7998.0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评估价:6087012.11元,起拍价:6087012.11元,保证金:600000元,加价幅度:30000元
2.永靖县古城新区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综合楼1单元16层1602室
评估价:500456元,起拍价:500456元,保证金:50000元,加价幅度:5000元
3.永靖县古城新区乾润花园1号楼1单元4层143室房产
评估价:402529元,起拍价:402529元,保证金:40000元,加价幅度:4000元
4.临夏市三易黄金水岸10号楼1单元19层1901室房产
评估价:549544.33元,起拍价:549544.33元,保证金:50000元,加价幅度:5000元
5.临夏市百益城A区5号楼26层2603室
评估价:730484元,起拍价:730484元,保证金:70000元,加价幅度:7000元
6.临夏市令牌.锦绣嘉园3号楼2单元17层1701室的房产
评估价:498899.33元,起拍价:498899.33元,保证金:40000元,加价幅度:4000元
7.临夏市滨河东路三易黄金水岸小区1栋3单元13层1301室
评估价:487441.66元,起拍价:487441.66元,保证金:40000元,加价幅度:4000元
8.永靖县刘家峡镇黄河路丽景润苑8号楼1单元14层1143室的房产
评估价:351044.50元,起拍价:351044.50元,保证金:30000元,加价幅度:3000元
9.海南省陵水县英州镇清水湾旅游度假区云海帆歌B02-1区二期2组团6楼洋房16幢20层2005号房屋
评估价:4700950元,起拍价:4700950元,保证金:400000元,加价幅度:20000元
10.兰州市城关区盐场路367号嘉泰名居7号楼2单元701室的房产
评估价:2059836元,起拍价:2059836元,保证金:2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元
11.兰州市安宁区黄河家园18栋楼A单元503室的房产
评估价:1725534元,起拍价:1725534元,保证金:100000元,加价幅度:5000元
12.临夏市令牌.锦绣嘉园一期006号地下车位
评估价:27200元,起拍价:27200元,保证金:2000元,加价幅度:400元
13.兰州市安宁区黄河家园地下车位B-178号
评估价:168800元,起拍价:168800元,保证金:10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
14.刘家峡镇太极中路在水一方小区西门北9-9号商铺
评估价:983900元,起拍价:983900元,保证金:90000元,加价幅度:9000元
15.刘家峡镇太极中路在水一方小区西门北9-10号商铺
评估价:983900元,起拍价:983900元,保证金:90000元,加价幅度:9000元
二、咨询时间
自2024年11月18日9时起至2024年11月19日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执行法院联系。
三、注意事项
1、保证金。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2、竞买资格。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符合当地限购政策的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优先购买权。所拍卖房屋、商铺、土地使用权为被执行人刑事涉财执行的财产。上述财产被依法查封。
根据法律规定,在同等条件下财产共有人、承租人、抵押权人等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拍的,必须在开拍3日前向执行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人资格申请书,申请书应说明优先购买权利的理由。在法定期限内未提交申请的,视为放弃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提交申请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购资格以及优先购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购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和普通竞买人同样需报名缴纳保证金,但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价格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标的物瑕疵及过户。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次拍卖不再组织统一看样,竞买人可自行实地看样。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相关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瑕疵等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本次拍卖是以现状对涉案财产拍卖。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当地限购政策、购买资格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限购政策及竞买人购买资格等当地政策限制无法办理过户登记以及标的物现状或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过户涉及的标的物已产生的水、电、暖、物业管理等一切费用及未明确缴款义务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财产过户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税务机关出具的计税函由相应主体承担。原权利人应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于过户登记后10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有关缴纳税费凭证、过户登记手续原件,本院审核无误后向买受人办理先行垫付的应由财产所有人承担的税费退款手续。
4、拍卖剩余价款及悔拍后果。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支付拍卖剩余价款,于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缴入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开户行:农行甘肃定西解放路支行,户名: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账户:2708 0401 04000 5855)。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视为悔拍,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执行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并限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5、提别提示:请竞买人竞买前务必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仔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评估报告书等详细内容。拍卖信息也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如参与本次拍卖活动,将视为竞买人对本公告及拍卖须知所述的一切事宜知悉并予以认可,并承担竞买行为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
其他涉及淘宝网技术问题,请向淘宝网客服咨询—热线:400-8222870。
咨询电话:09328319615 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监督电话:09328238628 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
联系地址: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民主路12号
淘宝拍卖会热线:400-822-2870
特此公告
附:网络司法竞买须知1份;
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竞买须知
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25日10时至2024年11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所拍卖房屋、商铺、土地使用权均为被执行人的刑事涉财执行的财产,上述财产被依法查封。
根据法律规定,在同等条件下房屋共有人、承租人、抵押权人等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拍的,必须在开拍3日前向执行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人资格申请书,申请书应说明优先购买权利的理由。在法定期限内未提交申请的,视为放弃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提交申请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购资格以及优先购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购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和普通竞买人同样需报名缴纳保证金,但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价格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足额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相关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瑕疵等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标的物成交后,本院向买受人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税务机关出具的计税函由财产所有权人和买受人分别承担。财产所有人应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然后买受人于过户登记后10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有关缴纳税费凭证、过户登记手续原件,本院审核无误后向买受人办理先行垫付的应由财产所有人承担的税费退款手续。
本次评拍卖是以现状对涉案财产拍卖。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当地限购政策、购买资格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限购政策及竞买人购买资格等当地政策限制无法办理过户登记以及标的物现状或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水、电、物业管理等一切费用及未明确缴款义务的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支付拍卖剩余价款,于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缴入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开户行:农行甘肃定西解放路支行,户名: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账户:2708 0401 04000 5855)。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视为悔拍,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执行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并限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一、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执行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如参与本次拍卖活动,将视为竞买人对上述须知所述的一切事宜知悉并予以认可,并承担竞买行为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执行法院咨询。
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